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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第二轮征求意见的通知
2024-01-03 17:46 组织部 

各教学科研单位:

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人才工作,全方位集聚培养用好人才,充分激发释放人才活力,学校拟出台《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10月19-25日,已面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、各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负责人、全部国家级省级人才,以及部分青年教师进行第一轮征求意见,组织部(人才办)结合反馈的意见建议对《实施意见》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,现开展第二轮征求意见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征求意见范围

本次征求意见的人员范围包括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、学科带头人、系(教研室)主任、各级重点实验室(工程中心、研究基地、研究中心)主任、专业负责人、国家级人才、省级人才、部分青年教师。

面向党外代表人士的征求意见工作,由学校党委统战部统一组织实施。

二、意见反馈方式

组织部将《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(第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及《意见反馈表》的电子版发送至各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负责人的校园网邮箱,并点对点提示查收邮件。

各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征求上述范围内每个人意见建议,在接收反馈意见后,以学院为单位形成反馈意见,经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后,于11月6日上午9点前反馈至组织部(主楼A719室),如无意见,也要签字后书面反馈。

学院反馈意见应包括征求意见总人数、反馈意见人数、“无意见”人数,以及归纳整理后的反馈意见等内容。

联系人:高洋、赵丽辉

联系电话:86608302、86608907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组织部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3年11月2日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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